
文:王旭(香港教育大學中文教育)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小癖好,癖好的產生是有原因的,獨屬於個人的。即使別人有和你相同的癖好,產生的原因也是不同的。有的人十分清晰地知道自己的癖好,而有的人重複表現自己的癖好卻不自知。我是一個喜歡手的人,在和朋友談話之前,我並不知道我是手控,或是說是手癖。
「你是手控嗎?」
「不是吧⋯⋯我只是覺得手很美,還有朋友的手在做很有趣的事情,就拍下來了。」
「你發的都是女生的手,對嗎?」
「你是手控吧?明明有其它美的地方可以發,偏偏選擇發手的照片?」
「不是的,其實我也拍了很多別的照片,不止有手。只是手上正在做那件事情,而且不會暴露隱私,朋友們也更容易接受我發出來。如果是相貌和身材還要修圖,太麻煩了。」
「你真的不是手控嗎?」
「我只是喜歡美的東西,你不覺得我發出來的手很美嗎?」
「你果然是手控。」
我開始想,我到底是不是一個手控呢?我覺得漂亮的手是有吸引力的,但是,好看的手並不是擇偶標準的必要,可如果對方真的有一雙好看的手,會是一個加分項。手對我而言,並沒有生理層面的吸引,我只是單純的欣賞美,手的美也是值得欣賞的。
甚麼樣的手是美手呢?手背的皮膚要緊致白嫩,毛孔不能太大,毛髮不能太長,最好是能見到幾條若隱若現的青筋。指節之間不能太粗,呈上窄下寬的圓柱體,紋理不能太深,淺淺不明顯的最好。手指要夠細長,細長之餘要和手掌的寬度匹配。指甲最好是長方形,指甲要剛剛好比甲床長一點,甲面是粉紅色,光滑飽滿沒有橫紋,指甲邊緣沒有反弓形鑲嵌在肉裡。手指之間最好沒有倒刺。手掌靠近大拇指的地方稍微有些肉感,讓掌心微微凹陷,掌紋主線要要清晰,其他紋理不雜亂。掌心和手指之間不能有繭子。
我心中的美手就是這樣。符合這種美的手的主人大多是年輕的女孩子,不從事體力勞動,生活瑣事大多不用自己動手操心,幾乎不洗碗洗衣做飯,長期待在室內,重視對自己的保養。我突然發現,其實我不只是喜歡手,還喜歡擁有這種手的主人。我會喜歡擁有這樣的手的人。即使她的臉並不是很漂亮,也可以接受。
我驚恐地發現,我真的是個手控。
我自己的手算不上是美手,皮膚不夠白,青筋不勾明顯,手指不夠細長,有段時間沉迷健身,手掌和手指都起了繭子。只是一個喜歡運動的普通男孩子的手。唯一的優點是指甲和掌心紅潤。
在中學之前,我不太在意手,也不覺得手和美有關係。以前,我認為手最多反應了一個人的整潔度,長度適宜的指甲,指甲蓋裏沒有髒東西就好了。在我從故鄉到香港的第一個冬天,我的手脫皮了。十個手指的指紋一點點脫落,等我發現的時候,指紋已經是慘不忍睹,露出了指紋底下的肉。我並沒有把這件事情告訴父母,只是很疑惑為甚麼會這樣,在故鄉的時候,我的手從不破皮。
中學的我,因為手破皮很醜,不願意被別的同學發現和嘲笑,總是不願意把手拿出來,支支吾吾的。午餐還自己帶飯,在同學們去食堂和校外餐廳的時候,自己一個人默默在食堂的露天區吃飯,有一棵大樹陪着我。持續幾天後,在學校午餐的時候,我如常坐在大樹下吃午餐,同班的一個女孩子突然端着食堂的餐坐在了我的旁邊。
「你不冷嗎?自己一個人坐在外面。」
我尷尬地笑了笑,對她搖了搖頭。她是班級裏少數願意主動接觸來自大陸男生的香港女生。
「真羡慕你!可以吃家裏做的飯,天天在學校吃都快膩死了!你今天吃得什麽?」
「蝦仁、西蘭花、豬排飯,還有蘋果。」
「你在這裏還適應嗎?」
「還好。」
「廣東話的事情不用急,試着講,不會的話,可以問我,我教你。」
我們一邊聊天一邊吃午餐。期間,我只用一隻手抓緊勺子吃飯,另一隻手放在大腿上,不想讓她看到我破皮的手。吃完午餐,她拿出一包裝的紙巾,抽出一張,撕成兩半,一半遞給我。
「在香港,這樣做,是好朋友的意思。」
她遞出半片紙巾,對我說。
我感覺耳朵有些燙燙的,點點頭,說了聲謝謝,快速接過紙巾。我陪著她去歸還餐具,接着一起去洗手。
洗完手,她從口袋拿出了一支護手霜,打開蓋子,用力擠在手背上,我的視綫聚焦在她的手上,她的手很白,青筋若隱若現,手指纖細,指甲呈長方形,粉紅乾淨。她把護手霜放回口袋。
「我擠多了,你要塗點嗎?」
「不用了,謝謝你。」
「我真的擠太多了,香港很乾燥的,把手伸出來!」
「好吧……」
我把手伸出來的那一刻,她看着我脫皮的手沉默了一下,把手背上的護手霜輕輕地抹在我的手上,我的耳朵和臉頰都像被火燒着一樣。她把自己口袋裏的護手霜塞在我的口袋裏,故作輕鬆地和我説:「也沒多少了,送你了,記得要用,我還有很多。」
我的手癖應該就是從那一刻開始的。
(作品於「香港教育大學中文教育同學會2025年度徵文比賽」獲散文組亞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