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利的狗/王崢(新加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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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:王崢(新加坡)(洛杉磯加州藝術學院美學與政治碩士)

初到聖地亞哥的幾個星期,我還保留著東亞人的習慣。走在路上,看見狗,總會下意識地放慢腳步,甚至稍微繞開一些。後來我才發現,我害怕的或許從來不是狗,而是狗在東亞文化裡被賦予的那層陰影。

母親從小便告訴我,狗容易咬人,狗有狂犬病,路上的流浪狗尤其危險,看見了最好離遠一點。她並不是討厭狗,只是相信一套她那一代人共同相信的常識:狗是不可靠的,尤其陌生的狗。現在回想起來,這其實有些諷刺。母親是瑤族人,而瑤族神話裡,狗卻是極其尊貴的存在。許多支系都流傳著盤瓠——那隻龍犬(dragon-dog)的傳說。牠協助祖先立下功勞,娶得公主,最後成為瑤人的祖源。直到今天,不少瑤族儀式仍保留著對狗的特殊敬意。在那樣的神話裡,狗不是家畜,不是牲口,而是祖先,是文化英雄,是一個民族血緣想像的起點。

然而,當神話離開山林,進入現代城市,狗便迅速失去了這層神聖性;甚至可以說,這種去魅走向了反面。至少在漢語文化裡如此。翻開古籍,狗很少真正作為一個生命被觀看。牠更常被拿來比喻人。《孟子》有「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」,狗與豬並列,是飢荒時代倫理失序的象徵;《史記》留下「狡兔死,走狗烹」,狗又成了權力利用完便可丟棄的工具。往後兩千年,漢語幾乎把所有最羞辱性的詞語都送給了狗:狗官、狗奴才、狗腿子、狗仗人勢、狗眼看人低、狼心狗肺⋯⋯偶爾有「犬馬之勞」這樣的自謙,仍然預設狗的價值來自服從,而非自身。

狗始終沒有主體。於是,我帶著這樣一整套文化行李,抵達了太平洋另一端。

真正改變我對狗的看法,其實不是智利,而是十年前的美國。

那時我第一次到德州休士頓,在租住的房子裡,藝術家屋主因工作緣故經常不在家,整棟房子裡,真正陪伴我的,反倒是一隻狗。

起初,我們都彼此提防。然而,狗似乎沒有那麼複雜。牠每天照例坐在門口等我,陪我吃飯,陪我看脫口秀,偶爾趴在沙發旁睡著,熬過濕熱的夏天。慢慢地,我開始摸牠的頭,開始記得牠每天散步的時間,也開始理解,一隻狗並不會因為你是陌生人便天然懷有敵意。後來,我接受的不只是這一隻狗,而是整個社區的狗。每天走路去實習時,總有不同的狗從院子裡抬起頭看我,有些搖尾巴,有些只是懶洋洋地打個呵欠,彷彿默許了這個異鄉人的存在。

多年後,我讀到美國學者唐娜・哈洛威(Donna Haraway)的《The Companion Species Manifesto》,其中一句話始終令我印象深刻:「Dogs are not here just to think with. They are here to live with(狗不是供人拿來思考的理論材料,而是與人共同生活的夥伴)」。這句話看似平淡,卻推翻了我過去接受的一切教育。原來,人和狗之間並非誰馴化誰,而是一段共同生活的歷史。另一位研究狗認知的學者亞歷珊卓・霍洛維茲(Alexandra Horowitz)則提醒我們,要真正理解狗,就必須先學會「用鼻子觀看世界」。

十年之後,當我來到智利時,我已經不再害怕狗了。我只是好奇。如果美國的狗,是美國社會的一部分;那麼拉丁美洲的狗,又會是另一種文明的縮影嗎?

狗很快便成了我認識智利的一種方式。

和許多初到南美的人一樣,我最初注意到的不是安地斯山,不是太平洋,也不是滿街的塗鴉,而是狗。牠們像城市另一種合法居民,自在地穿梭在人與車流之間,彷彿比遊客更熟悉每一條街道。奇怪的是,在智利待得越久,我越難用一句話概括「智利的狗」。牠們幾乎沒有一個固定的模樣。

看著牠們,我總忍不住想到拉丁美洲的人。混血、殖民與通婚,使得「典型智利人」反而變成一個難以定義的概念。於是,我開始懷疑,是不是連狗也分享了這片土地的歷史?牠們的樣貌沒有一種標準答案,就像拉美本身,拒絕被簡化成任何單一身份。

更有趣的是,智利的狗似乎普遍都很友善。

當然,這句話需要一點修正。牠們對其他狗未必友善。

我看過不少次,兩隻狗隔著一條街便開始互相吠叫,身上的毛立起來,像兩位準備決鬥的劍士,主人必須趕緊把牽繩拉緊;然而,只要面對人,尤其陌生人,牠們卻又迅速恢復另一副模樣。有時只是抬頭望你一眼,有時走近聞聞褲腳,更多時候只是懶洋洋地從你身旁經過,好像你原本就是這座城市的一部分。那種對人的信任感,幾乎到了令人驚訝的程度。

我曾經想,這是不是也和智利人的生活方式有關?

至少在我目前的生活經驗裡,人們並不習慣對陌生人保持過度戒備。雖然朋友仍提醒我,在市中心別把手機拿在手上,偶爾出現的飛車搶奪和地鐵扒手是真實存在的。然而,那種戒心似乎沒有滲透到日常生活的每一個細胞。至少,狗沒有。

冬天則是另一番景象。

第一次看見穿羽絨服的狗,我忍不住笑了出來。一開始我還以為只是主人過度擬人化的浪漫,後來才知道,許多短毛犬確實相當怕冷。一隻穿著藍色羽絨服的黃狗從我身邊經過時,我忽然想到,世界上大概只有人類,才會替另一種動物發明時尚。

狗似乎並不在意。

牠們只是照常散步,照常聞著樹根,照常停下來和另一隻狗交換彼此今天的新聞──來自對方屁股的味道。

公共空間對狗的包容,更常讓我感到意外。

我曾在聖地亞哥地鐵裡,看見有人抱著一隻小狗搭車,也看過大型犬安靜地坐在主人腳邊,和所有乘客一起等待下一站。沒有人因此皺眉,也沒有人特別圍觀,好像狗本來就應該擁有進入城市公共生活的權利。

最令我難忘的一次,是在一座美術館裡。

那是一場當代藝術展。展廳裡擺放著錄像、裝置與巨大的雕塑,一群觀眾安靜地在作品之間穿梭。我正低頭閱讀作品說明,忽然感覺褲腳被甚麼碰了一下。回頭一看,一隻狗正跟著主人慢悠悠地走過展廳。

牠沒有亂叫,也沒有四處奔跑,只是安靜地跟在人群後面。

我忽然忍不住開始思考一個完全沒有答案的問題。

一隻狗,是怎麼看當代藝術的?

牠會不會把那些形狀怪誕的裝置藝術,看成一棵樹?一塊石頭?一根等待留下氣味記號的電線桿?那些錄像投影在牠眼裡,是不是只是快速閃動的光線?又或者,按照霍洛維茲所說,牠真正閱讀的從來不是作品,而是作品表面的木頭、金屬、油漆、布料,以及每一位觀眾殘留下來的氣味。一件裝置藝術,在狗的世界裡,也許首先是一種嗅覺作品,而不是視覺作品。也許,牠比我們更接近藝術最初的樣子。

然而,在智利真正唯一一次讓我感到害怕的狗,卻發生在一個南半球的冬夜。

那天,我和朋友搭車來到馬波喬河畔山腳下一處安靜的住宅區。夜色降得很快,四周沒有多少行人,只有昏黃的路燈和遠處安地斯山模糊的輪廓。我們剛下車,正站在朋友家門外等待開門,一隻乾瘦的斑點狗忽然從隔壁院子衝了出來。

牠一路朝我們走來。

一邊走,一邊叫。

沒有停下。

也沒有退縮。

在那片空曠得只剩下狗叫聲的冬夜裡,我身體裡那個沉睡多年的東亞本能,又悄悄醒了過來。

那是一種很奇怪的靠近。

如果一隻狗真的準備攻擊人,牠的身體語言往往帶著一種決絕;但那天夜裡,我沒有時間分辨這些細節。我只看見牠不停地向我們逼近,甚至在我們躲到車後時,他也特意繞了進來。原來,恐懼並不會因為時間而消失,牠只是暫時睡著了。

直到朋友終於打開院門,把我們迎進屋裡,我才知道,剛才那場驚心動魄,其實完全是一場誤會。

朋友笑著朝隔壁指了指。

「牠又被鎖在外面了。」

原來,那隻斑點狗最大的興趣,是每天自己出門散步。只是牠的主人偶爾會忘記牠還沒有回來,順手把院門鎖上。等牠慢悠悠散步回家,才發現自己竟然被反鎖在門外。

於是,看見我們時,牠便理所當然地跑了過來。

牠不是在警告陌生人。

牠是在求助。

更準確地說,牠以為我們是牠主人的朋友。

「牠常常這樣,」朋友笑著說,「看見人就叫,希望有人幫牠開門。」

我一時竟不知道該先笑還是先愣住。

啊,牠真是不見外。或者說,牠真是不設防。

難道牠完全沒有想過,我們可能不是主人?可能只是剛好路過的人?甚至可能是心懷鬼胎的竊賊?

答案似乎是否定的。

至少,在牠的世界裡,人首先是可以相信的。

我不知道,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別的地方,結果是否還會一樣。

也許有人會覺得,這樣的狗太笨了。

可我反而有些羨慕。

一隻動物可以毫不懷疑地向陌生人求助,究竟需要多少代人的共同生活,才能累積出這樣一份近乎天真的信任?

進屋以後,我的注意力很快又被另一隻狗吸引。

那是一隻德國牧羊犬。

很高,很大,也很老。

牠躺在壁爐旁邊,聽見有人進門,只是慢慢抬起頭,看了我們一眼,然後又把頭放回前腿上,像一位已經見過太多世事的老人。

如果是十年前,我大概不敢靠近。

德國牧羊犬一直是我最害怕的犬種之一。牠們太高大,太沉默,總讓人聯想到警犬、軍犬,或者電影裡那些追逐犯人的鏡頭。然而眼前這一隻,卻完全不是那樣。

朋友正在切羊肉。

香味很快瀰漫整個客廳。

我原以為牠至少會走過來討一口吃的,沒想到牠只是慢慢站起來,走近餐桌,低頭聞了一下羊肉,又十分克制地轉身離開。

反而是在朋友拔開紅酒木塞的一瞬間,牠忽然停下腳步。

牠站在酒瓶旁邊,十分認真地聞了很久。

不是羊肉。

是紅酒。

我們都笑了。

「牠一直都喜歡這個味道。」朋友說。「果然是智利的狗啊」我暗想。朋友摸了摸牠的頭,淡淡地說了一句:

「牠十四歲了。」

十四歲。

換算成人類,大概已經接近百歲。

我重新望向牠。

牠依舊高大,依舊威嚴,只是眼神裡沒有了年輕犬隻的警戒,而是一種近乎哲學家的平靜。我忽然意識到,老去並不只是人的命運。只是,牠們似乎從來不抱怨。

那天夜裡,我一直在想,究竟是我改變了,還是狗改變了?

後來我發現,都不是。

改變的是我觀看狗的方式。也正因如此,我才開始真正好奇:拉丁美洲的人,究竟是如何理解狗的?

在來智利以前,我對拉美狗的全部印象,幾乎都停留在鄰國秘魯。

不是因為我去過,而是因為那種神祕得近乎外星生物的秘魯無毛犬。

第一次看見照片時,我甚至有些懷疑自己的眼睛。灰黑色的皮膚,幾乎沒有毛髮,耳朵高高豎起,身體修長,在夜色裡像一尊會移動的遠古雕像。後來讀藝術史才知道,這種犬種早在印加帝國之前便已存在,更頻繁地出現在莫切、奇穆等前哥倫布文明的陶器、墓葬與祭祀器物之中。牠們不是單純的家犬,而是與祖先、疾病、死亡和靈性緊密相連的生命。在某些原住民觀念裡,狗甚至肩負著陪伴亡者穿越另一個世界的使命。

忽然之間,我想到東亞典籍裡那些「走狗」「犬馬」「狗彘」的詞語。

同樣是狗。

有些文明讓牠陪伴神明。

有些文明卻讓牠陪伴羞辱。

也許,一隻狗真正生活的地方,從來不只是街道,而是文化。

後來我才慢慢明白,拉丁美洲的人寫狗,往往不是在寫忠誠。

至少,不只是忠誠。

來到智利以前,我對拉美文學裡最深的「狗」印象,始終來自鄰國秘魯。年輕時第一次讀到馬里奧・巴爾加斯・略薩的《城市與狗》(La ciudad y los perros),我還以為那會是一部關於狗的小說。直到翻開書,才知道書裡幾乎沒有真正的狗。狗只是軍校學生彼此羞辱的稱號,是暴力體制裡一種身份的隱喻。人在制度之中彼此撕咬、彼此馴服,也彼此失去名字,最後成了一群「狗」。多年以後重讀,我忽然覺得,這個書名本身便很拉丁美洲:真正需要被觀看的,從來不是動物,而是人如何對待彼此。

然而,真正站在聖地亞哥的街頭,我卻開始懷疑,狗是不是早已不需要替人類象徵什麼了。

牠們就是狗。牠們沒有想過成為任何文化符號,是人類太喜歡替一切事物尋找寓言。

我想起在這個城市生活過的聶魯達。

他晚年寫下〈一隻狗死了〉(A Dog Has Died),沒有把狗寫成英雄,也沒有寫成神話。他只是平靜地說:「我的狗死了。」接著又寫,自己並不相信天堂,卻希望如果真有天堂,那裡應該有一個地方留給狗。他沒有歌頌忠誠,也沒有把狗人格化,而是承認,自己曾與另一個生命共同生活過,而這份共同生活,本身便值得哀悼。

我很喜歡這種克制。

牠不像東亞故事裡那些義犬救主的傳奇,也不像歐洲童話總喜歡替動物安排道德寓言。狗不是榜樣,也不是教材,而是一個與人共享時間的生命。

或許,也正因如此,智利人才如此自然地把狗帶進公共生活。

我常常看見流浪漢身旁趴著一隻狗。

一開始,我總忍不住困惑。

一個連自己都居無定所的人,究竟如何養活另一個生命?他們每天吃什麼?睡在哪裡?冬天那麼冷,狗又如何熬過漫長的夜晚?

可是,看得久了,我漸漸不再這樣問。

也許真正奇怪的不是他們,而是我。

我總預設,只有擁有房子、收入、穩定生活的人,才有資格照顧一隻狗;然而,那些睡在橋下、睡在公園長椅旁的人,卻依然願意把自己有限的食物分給身邊的狗,而狗也依舊守在他的腳邊。究竟是人照顧狗,還是狗陪伴人?答案或許沒有那麼重要。

後來,我終究沒有在智利養狗。也許是剛剛遷居至此,生活仍有些拮据;也許,是我還沒有準備好,替另一個生命負責。畢竟,我也還在學著,如何面對這另一個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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